为做好大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切实保证国家助学金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,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精神,现将经各班级民主评议、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、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的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予以公示。
公示时间为5天,从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(节假日除外)。
如有异议,请与国精产品二三三区入口楼A125办公室刘老师联系。
联系电话:0554-6863075
附件:国精产品二三三区入口 2022年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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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0月18日